太阳岛风景区有望全面禁渔禁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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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1:52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10月31日讯在太阳岛风景名胜区内可能将不得捕捉、捕捞、伤害、猎杀各种动物,今天,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 据了解,2003年,市政府对太阳岛进行综合整治后,将岛内居民全部迁出、拆除疗养院等建筑,恢复了太阳岛的自然景观。为适应新的形势,今年初有关部门开始起草新的《
新拟定的《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有多项条款对资源和环境保护进行了规范,包括太阳岛内应当严格控制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从事经营活动的数量;应当采用集中供热方式或者使用清洁能源供暖;风景名胜区内不得捕捉、捕捞、伤害、猎杀各种动物,风景名胜区内自然水域为常年禁渔区等。同时,《条例(草案)》还对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内禁止的各种行为作了规定,包括不得擅自开垦土地、滩地、烧荒,不得挖沙、取土、打井等。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