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一信用社主任挪用侵占百万巨款被判刑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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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3:44 新华网 | |||||||||
新华网福州11月1日电(记者 沈汝发)迷恋“六合彩”,挪用16万元资金的的事情败露后,福建龙岩一信用社主任饶某又将单位的85万余元资金取出,携款潜逃,挪用、侵占资金累计达100多万元。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日前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饶某有期徒刑14年。 2003年10月至2005年2月间,龙岩某县农村信用联社分社主任饶某多次冒用他人姓名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饶某在担任某信用分社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便利,将本单位公款85.36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挪用本单位资金累计16.4万元,其行为分别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且数额巨大,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