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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楼为顾客退款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2:33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吴阿娟 通讯员吉学刚)花费两千多元拍了一套婚纱照,但取出样片一看却发现,40张照片中竟有11张服装上显出污迹,还有一张相片上只有半个头像,为此,消费者感到很不满意,并将影楼告上法庭。本市和平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影楼所提供的服务与其承诺不符,存在质量问题,应适当退款和酌情补偿,故一审判决影楼退还消费者婚纱照费用1000元。

  今年4月16日,本市青年沈某与一家影楼预约拍摄婚纱照60张,影楼为其提供精品服装6套,沈某支付费用2200元。同日,沈某交付了200元定金。5月1日,沈某支付了余款2000元,并于当日拍摄了室内婚纱照40张,其余20张择日外景拍摄。可其后,在取出40张室内照片的小样后,沈某却发现其中有11张照片上的服装看起来有污迹,显得很脏,还有1张照片人的头部仅拍摄了一半。为此,沈某很不满意,并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被告影楼则表示,他们拍摄的照片不存在质量问题,原告看到的只是小样,而照片上的污迹是可以修复的。至于半头像照片,其所体现的则是一种艺术效果。并称,他们表示可以对原告不满意的照片补拍,但是原告要另择影楼,所以未达成一致,故不同意原告诉请。

  法院认为,沈某依照约定向影楼支付了婚纱摄影的全部费用,被告影楼应按照双方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然而,被告所拍摄的部分照片上的服装存在明显的污迹,并且,虽然被告称所摄半头像为一种“艺术效果”,但在此前未征得原告同意,也不为原告认可,因此,应认定影楼为原告所拍摄照片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其应酌情给予补偿。而对于尚未拍摄的剩余的20张照片的费用,被告理应退还。由此,作出了如上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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