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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保姆引贼入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44 无锡日报

  本报讯一保姆利用从事家政服务之便,多次抽拿户主钱财。昨据崇安区法院证实: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被一审判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系武进人,原从事家政服务,租住广益菜花墩汤家桥。今年5月22日至7月15日间,她利用在益都苑某户从事家政服务的机会,多次盗窃户主放在梳妆台抽屉以及床靠背后面暗箱内的现金8000元及铂金项链一条。后被户主人赃俱获,
并当场从李某身上查获已做好记号的赃款。(俞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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