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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家人苦讨医疗费 撞人司机被扣三昼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58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3585000热线11月2日讯(记者 张顺军 张永成)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因未能支付伤者医疗费用,事故主要责任人被伤者家属强行扣留在医院3天3夜。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处理此事。

  被扣留3天3夜

  今天11:30许,一名姓宋的读者反映,他的朋友司某因交通事故被伤者家属扣留在临淄区人民医院已经3天3夜了。13:15许,记者赶到临淄区人民医院骨科一病房,看到地上蹲着一个人,垂头丧气,他旁边站着两个人,正在看着他。经询问,地上蹲着的正是司某,旁边的两个人则是伤者家属。

  司某是广饶县人,10月30日14:00许,他开着一辆农用小卡车拉着货物行至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附近时,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司某马上拨打了120和122。当天下午,司某的老板带钱来到医院,但没有支付医疗费。司某解释说,伤者家属希望他把钱交给家属或者院方,但老板认为事故应由交警部门处理,钱不能直接交到伤者家属手中。由于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伤者家属就把他扣留在医院。

  “他们有什么理由扣留我,我的证件和车都在交警部门,上面都有记录,我能跑到哪儿去!”司某很气愤。

  不给钱不能走

  记者在病床上看到了事故中的2名伤者,一名中年男子脸、胸部多处受伤,另一名老年妇女脸部受伤。伤者家属介绍,受伤的中年男子姓侯,是临淄区凤凰镇人,老年妇女是侯某的姨妈。10月30日,侯某在送姨妈回家的路上,与司某的农用车相撞。一名医生告诉记者,侯某锁骨粉碎性骨折,伤及肺部,造成肺部淤血,面部受伤严重。

  侯某哥哥对记者说,事故发生后,两人医疗费已达1.5万元,但司某至今没有支付任何费用。“他是外地的,万一走了就不好找了。他已经偷跑了一次,被我们抓着了,我们只好派人看着他。”

  正在协调处理

  今天下午,司某的朋友从广饶县赶到临淄区人民医院。14:30许,双方来到临淄区 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交警部门认定事故主要责任在司某。经双方协商,暂由司某支付伤者医疗费1.1万余元,伤者以后的医疗费用,双方再次协商后再定。17:30,司某安全回到了家。

  对此事件,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一名法学专家评论说,这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是违法的,伤者家属对司某实施扣留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

  (a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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