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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商业网点发展导向目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1:23 乌鲁木齐晚报

  (新疆日报记者 井波 傅翔龙2005-11-03)

  10月25日从乌鲁木齐市贸易发展局市场规划发展处了解到:为落实好《2004-2007年乌鲁木齐市商业发展规划》,《乌鲁木齐市商业网点发展导向目录(2005年-2006年)》经乌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10月9日发布施行。此后,在社区、居民住宅楼底层建影响居民生活的餐饮店、歌舞厅等商业服务设施,挤占人行横道、消防通道或利用
地下通道建设的各类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场所将被取缔。

  《目录》的出台,立足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产业政策发展重点及乌鲁木齐商业发展实际,有利于全面加快乌市商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合理引导社会资本的投资方向,促进产业升级,避免商业设施重复建设、社会资源浪费及恶性竞争,促进乌鲁木齐商业持续、快速、健康和有序发展。同时,也是《规划》的延伸。

  乌市贸发局市场规划发展处副处长蔡学铭介绍说,目录分为鼓励、投资劝告、限制和禁止四部分内容。

  鼓励发展的商业网点发展目录是: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适应旅游购物最佳环境建设,关系国计民生和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符合市场需要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有利于技术创新、节约能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行业、营销方式、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劝告的商业网点发展目录是:对目前建设过度过热或有其他要求的建设项目投资进行劝告;限制的商业网点发展目录是:不符合国家行业发展政策、乌鲁木齐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乌鲁木齐市市场建设发展专项规划和商业发展规划要求,不适应商业发展需要的行业和商业建设项目;禁止的商业网点目录是:国家、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易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商业设施建设项目。

  蔡学铭告诉记者,在这个发展目录中,属于鼓励发展的商业网点项目,政府将在政策协调、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对属于限制发展的商业网点项目,不符合乌鲁木齐市经济发展需要和违反城市规划、产业规划的项目,有关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限制;对于国家明令禁止发展的商业网点项目,政府将严格禁止。:

  (责任编辑: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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