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消防大检查 消防产品不登记不许流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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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0:01 云南日报 | |||||||||
昨日,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联合昆明市工商局、昆明市技术监督局,对昆明市东二环消防产品市场、菊花村建材市场等7个消防建材市场和赛福消防设备厂、泰康消防设备厂等4家消防器材厂,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净化消防产品市场、防止公共场所、建筑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造成的危害;杜绝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在市场上流通。 检查流通应急灯无检验报告
经过3部门一整天的检查,发现目前在昆明市场上流通的消防产品大部分合格,暴露出的最大问题是应急灯没有检验报告,且没有用标准电池。照明灯的标准电池要求照明效果一定要达到20分钟以上,如果在火情发生时用不合规格的照明灯,会严重影响在救援和逃生中的照明时间。还有部分疏散标志没有检验报告。 决定消防产品不登记不许流通 据昆明市消防支队技术科副科长田锦林介绍,消防产品进入市场必须要有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等证件。目前,根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局3部局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结合昆明市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实际,为了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经昆明市消防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凡在昆明生产和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产品必须于2005年12月30日,到昆明市消防支队进行网上登记,网址为昆明消防火凤凰(http://www.km119.cn)。对登记在案的合格消防产品,该支队将对建设单位进行推荐使用,对逾期不进行登记的消防产品将视为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今后不允许在昆明市场上流通及在建筑消防工程中使用。 张 扬(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