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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窗户掉下毁人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0:2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卫晓宁申重重)昨日,当靖边县的肖子厚带着脸部遗留的触目伤疤回忆两个多月前的情景时仍心有余悸:距离地面4米左右的窗户忽然落下,砸在他面部。“好像脑子里地震了一样!”肖子厚描述被砸那一刻的感觉。

  事情发生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二医院。今年8月,肖子厚的儿子因病在该医院治疗,他随同护理。“8月29日下午3时许,我准备去交款。从皮肤科二楼下到一楼第二个台阶时,二
楼的窗玻璃连同窗框突然掉下来了。”肖子厚当时并不知道是什么砸伤他的,因为他当即昏倒了。等醒来时,他已经被“缝合了100多针”。两个多月过去了,他脸上尤其是额头和眼睛周围留着触目的伤疤。在与医院协商赔偿问题时,他提出了精神损失费、毁容后期治疗费5万元,被医院拒绝。

  “掉下的窗户是一个病人的家属推下去的。事情发生后,医院立即为他进行了免费治疗。”该院宣传部部长刘铨说,“发生这样的事,医院有责任。但赔偿金额有分歧时,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掉落的窗户是左右横拉的。一位事发时在场的护师说,当时一个住院病人的家属要拉开窗子,但是没有拉开,他于是向前推,窗户就掉下去了。事后,这位病人家属支付了肖子厚的部分治疗费,现在已经随看护的病人离开医院了。

  陕西再创律师事务所车晓刚律师认为,就诊期间,医院应该保证病人及其护理人的人身安全。窗户掉落,可以推定医院对设施疏于管理,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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