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事纠葛犯下命案 潜逃宜兴落入法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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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0:28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闻讯报道因琐事发生纠葛,一气之下将对方两男子推入河中,结果致一人溺水死亡。凶手为逃避法律制裁,从浙江潜逃来宜兴,不料,11月1日晚上,凶手余某便被宜兴警方围堵抓获,同时,连夜被浙江警方押回审理。 8月12日晚上,租住在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的江西鄱阳籍、21岁的男子余某从外面喝酒回来,迎面碰到了前几天与其发生口角的两名男子,于是,凭着酒劲吵
刚来此地打工不久的余某得知昨晚被自己推入河中的一人已死,吓得仓皇逃窜,来到在宜兴的舅舅处躲了起来。而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了侦查工作。11月1日,已发现余某踪迹的宁波鄞州区警方,立即派侦查员来到宜兴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求援。为此,刑警大队迅速抽调侦查员会同其展开查证工作。通过网上暂住人口查询,了解到余的舅舅李某现在新芳街上在租房内做弹棉花生意。为了不打草惊蛇,就以派出所联防队员上门登记暂住人员为由,前去查看时,发现一年轻男子悄悄地逃避出门。当晚8时30分,在发现余某已回租住房后,10余名侦查民警将租住地团团围住,就在民警破门而入时,余某躲了起来,当听到民警上楼搜查时,他立即爬到离地五米高的阳台上跳下去,被在下面等候的民警逮了个正着。经初步审查,余某对伤害他人致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