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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升级,看病碰新问题 有关部门拿出解决问题的“时刻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0:28 江南晚报

  本报讯无锡市医保信息系统升级一周来,本报接到了许多投诉电话,反映去医院看病碰到了不少新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昨日表示,经各部门协调,现已拿出了解决问题的“时刻表”。

  10月29日起,市区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结算信息系统全面升级。按规定,公务员门诊和住院应补助的医疗费用(包括今年10月28日前按规定应计入
公务员医疗帐户的部分),医保新系统将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费用时直接补助,不再需个人现金垫付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这大大便利了患者,我却碰了壁。”记者在二院采访时,在机关工作的张女士如是说。昨天她到二院看病,以为自己10月31日就诊后应补助的医疗费用已到账,不料医保卡上没“进账”,身上带的钱又不多,结果没配成药。有关人士解释,这一问题出在数据传输、转换上,是新老系统数据转换还不能一次到位造成的。现已要求各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结算单位,及时传送相关信息,在10日前做到该补助的在结账时一步补助到位。部分公务员医疗帐户余额可能会出现误差,一旦发生这一问题,本人可带好医疗费收据原件和社会保险IC卡到统筹医疗费用结算中心核对更正。

  一家民营医疗机构日前“诉苦”,医保信息系统升级后,民营的盈利性医疗机构与公办医疗机构区别使用处方、收据,但他们却买不到专用处方和发票,无法正常为患者服务。对此,有关部门的答复是,目前,税务部门已在加紧印制专用发票,盈利性医疗机构暂时仍可申请使用原有收据,15日可以用上新发票了。“参加大病住院互助的人员,仍需个人垫付的补助费用该到哪里报销?”关心这一问题的老年人特别多,市劳动保障部门介绍,退休人员应去市退管会,在职人员要到市总工会代办处报销。

  有关人士提醒,医保新系统在门诊实行先付费后服务的结算方式,住院欠费人员在欠费期间,社会保险IC卡不能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和报销医药费用。使用社会保险IC卡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结算费用的,可先用现金垫付医疗费,之后持IC卡、病历证、费用收据或发票、费用明细、出院小结(住院)到市医保经办机构专用窗口按规定报销。门诊、药店费用报销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住院费用报销在统筹医疗费用结算中心。

  (郜国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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