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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211.3克,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0:40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叶万松通讯员 李世植)10月11日,福绵公安分局经过周密侦查,破获一起特大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缴获毒品海洛因211.3克。

  9月中旬,福绵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在毒情调查中获知,新桥镇某村在玉林某市场经商的罗某近期在玉林城区和宁明县一带频频活动,有贩毒的重大嫌疑。于是组织民警对罗某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重阳节前罗某窜到宁明县爱店一带活动,民警密切注视罗某的一举一动。
10月11日早上8时许,侦查人员发现罗某乘坐一辆运中药的汽车到玉林某市场,当时由于货物太多,加上市场人多太乱不易找到毒品,于是侦查人员决定继续监控。不久,罗某从市场请了一辆后三轮装自己的药材,侦查人员发现罗某自己拿着一袋中药放在后三轮的副驾驶上,侦查人员估计毒品就在其中,为了不打草惊蛇,来个人赃俱获,侦查人员兵分两路,一路继续跟踪监控罗某,一路赶往玉公二级公路坡塘收费亭拦截。上午11时20分左右,罗某乘坐运中药的后三轮车经过坡塘收费亭,侦查人员即将此车拦下检查,在该车的驾驶室罗某乘坐的副驾旁的那袋山楂干里查出一包毒品海洛因,随即罗某被带回分局审查。经称重量,那包毒品海洛因净重211.3克。

  经审讯,罗某供认其在宁明县爱店趁购买中药材之机,从一越南妇女手中购买毒品返回玉林贩卖,同时,罗某还供认9月中旬曾到过宁明爱店从该越南妇女处购买37克海洛因回到玉林贩卖的事实。当天,罗某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仍在办理之中。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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