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次抢劫拾荒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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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3:4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借口“为民除害”,自己成了社会危害 陈某先后抢劫8次,抢的都是从外地来的拾荒者。他的借口是:这些拾荒者其实都是社会的危害,他这样做只是为了对他们进行报复! 陈某认为:外来拾荒者其实都是些鸡鸣狗盗之徒,他们以拾荒为掩护,干的却是些
陈某心里那个恨啊!他说:在他被关起来以后,那个收破烂的还纠集老乡到他家里闹。他因此对外来的拾荒者恨之入骨,他觉得:那些人才是社会的公害! 陈某自以为是维护社会正义,有时连抢劫时都要说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他不对拾荒者直接要钱,而是要“时间损失费”,还制定了标准——一分钟十块钱。有一次,一下就开口要人家赔偿他45分钟。 陈某抢劫的手段很简单:假装要卖废品,将拾荒者骗至偏僻处所,对其进行威胁恫吓,让拾荒者自己“乖乖地”交出钱来。陈某说:只要凶一点,他就会自己拿出来了。 第一次,拾荒者乖乖地从暗袋里掏出300元交给陈某。 陈某有时还会动武。有一次他将拾荒者骗至五显村抢劫时,拾荒者见机跑掉,他就拿竹棒追赶。拾荒者躲进一居民家,他诬陷人家是小偷,村民和拾荒者语言不通,将其撵了出来。陈某上去对人家一阵乱打,拾荒者最终给了他100元。 有一次,他追赶一名拾荒者,结果拾荒者伺机将其摩托车上的黑胶布撕了下来,陈某怕对方报案,自己倒先跑了。还有一次,人家抽出水果刀反抗,他见势不妙,又赶紧溜了。 陈某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师”还从包里掏出u 记者 蔡恺 通讯员 洪军炳 林志强(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