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揭过磅“练轻功”黑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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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8:0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11月3日,本报刊登《大型货车收费站过磅“练轻功”》一文后,宿迁市民刘先生来到本报宿迁记者站,称这并非奇事,是驾驶员使用了“解码器”。 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从4家信息文摘类报纸杂志上剪下来的广告,有的是单一出售过磅解码器的,有的还兼售电表调校器(专供偷电用)、手机电话监听器。刘先生说,这些广告大多是以所谓的“中国电子仪表研究所”或“中国科技电子公司”的名义宣传上述产品的
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公安分局政委王永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利用非法器材偷窃国家、集体规费和使个人财物受损的行为属盗窃行为,可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蔡啸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