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买彩票中奖 分钱不均上法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9:08 汉网 | |||||||||
(记者陈麒麟 通讯员樊斯坦 邵国平)3位好友共同买福利彩票,失败3次后,第4次中了20万元大奖。不料3人竟因分钱不均,大打出手,最终闹上法院。 今年6月,荆门市石桥驿镇的刘某、万某、魏某商议合伙买福彩。刘在省福彩代收账户存入2万元现金,由魏与万负责操作。6月15日至17日,两人分3次投入43800元买彩票,3人人均出资14600元,但未中奖。
6月18日,两人又买了29200元的彩票,中得20万元大奖。领回奖金后,万、魏表示应按6月18日3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奖金。此次购买彩票前,魏与万各出了11900元,刘出了5400元。于是,万、魏按此比例分给刘3.7万元,其余由两人平分。 因对奖金分配不满,刘与万、魏发生争执。打斗中,刘受伤住院。事后,刘将万、魏告上荆门市一法院,认为3人应平分奖金。万、魏则坚持应按中奖时的实际出资额分配奖金。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按法律规定及公平原则,结合购买彩票不得赊欠的交易习惯,判决3人应按购买4次福彩的总投入比例分配奖金,即刘可分得5.4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