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缴热费挂条幅未经审批险被罚 朱丽屏 本报记者 谭立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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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2:35 生活报 | |||||||||
本报讯近日,平房区谷丰物业公司擅自悬挂催缴热费的条幅被平房区城管执法人员查处,经调查后,执法人员没有取缔和罚款,而是帮助该公司及时补办了审批手续。 东轻公司实施集中供热后,将企业居民区的供暖工作委托给平房区谷丰物业公司负责。为方便居民缴纳热费,该公司在友协大街北段设立办事处并悬挂了两条醒目的大型条幅,但是没有办理审批手续。平房区城管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积极协调审批部门,在最短时
(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