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着妻子卖房 法院判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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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4:2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砝宣 实习记者 李凌鹏)刚办好离婚手续,分得房子的刘女士就收到诉状要求她交房。原来,前夫在离婚前早已背着她将房卖掉。日前,双流法院一审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由刘女士及前夫共同退还房款。 双流的刘女士与周某本是夫妻。2000年,夫妻俩自建了一幢一楼一底的房屋,未办产权登记。后来,刘女士到日本进修3年,夫妻俩感情产生裂痕。2003年12月4日,刘女士与
刘女士一直拒绝交房。2004年7月5日,任某将周某和刘女士告上法庭。开庭当天,周某一直没有出现,法庭缺席进行审判。法院审理判决购房合同无效,但刘女士和周某须退还任某购房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