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手段严重不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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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15:2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尹安学、通讯员骆和锦报道:“全国目前还没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我们现在执法手段严重不足!”昨天下午,广州市城管支队支队长许决华介绍,广州城管队伍在执法中时常遭遇暴力抗法,城管队伍能否配备公安人员?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于1999年9月28日挂牌成立。六年来,广州城管部门共整治乱摆乱卖245万多宗、占道经营109万多宗,人行道“三车”乱停放23万多宗,清理乱张贴
“目前综合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都是各职能部门原来的法律法规,相应的强硬执法手段还在职能部门那里,造成城管执法手段严重不足,执法治标不治本。如对违章占道经营的摊档只能教育、责令限改、罚款和暂扣物品,无权责令停业整顿和暂扣营业执照,执法效率不高。” 目前城管执法中暴力抗法时有发生的问题。许决华说,城市管理领域表面的矛盾相对集中在城管执法工作中,一些社会弱势群体,又是城市管理执法的对象,在执法中特别容易引发冲突,队员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为了保障执法队员的人身安全和政府执法的权威,需要编配公安人员,紧密配合城管执法的效果比较好。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