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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王”酒楼拿着过期证宰杀梅花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7:43 汉网

  

“王中王”酒楼拿着过期证宰杀梅花鹿

  图:关在铁笼里的梅花鹿。记者沈佑荣 李小军 实习生瞿蓉摄

  (记者李小军 沈佑荣 实习生瞿蓉)青山一酒楼当街圈养、叫卖梅花鹿。记者调查发现,该酒楼出示的“野生动物特种经营许可证”已过期,市森林公安分局表示将立即介入
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在青山区建设三路“王中王”酒楼门前看到,一只半人高的梅花鹿被关在一个大铁笼内,吃着胡萝卜等物,其头顶上的鹿茸已被割去,只留下两只小角。

  周围居民熊先生称,该酒楼的招牌菜都是野味,128元的鹿肉火锅很畅销。

  一胸前挂着“大堂经理”标识的女子称,今年秋季,该酒楼共买来两只梅花鹿,上周五刚宰杀过一只。该酒楼总经理余柏青称,梅花鹿是从江夏区一梅花鹿养殖场购买的二代驯养鹿,并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湖北省重点野生动物特别经营许可证”。记者发现,该证由“湖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总站”于2003年9月19日颁发,有效期至去年9月19日。余承认证件已过期。

  据了解,去年10月我国出台的《关于促进野生动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纲要》中规定,经人工繁殖驯养的野生动物梅花鹿可进入餐馆食用,但餐馆必须到林业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并且按证件上规定的范围经营,不得超出范围,否则视为非法。

  市森林分局有关人士表示,该酒楼的行为已涉嫌无证经营,将立即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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