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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都给了,为何还要看小票》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9:29 汉网

  (记者朱滨 实习生范帆)付款后超市保安要求查看小票并盖章,消费者刘女士质疑超市此举侵犯其人身权利。4日,法律在线刊登《钱都给了,为何还要看小票》一文后,众读者致电发表看法。律师指出,超市此举并未侵犯顾客人身权利,但消费者有权拒绝出示小票。

  致电发表看法的读者大多对超市查看小票喊“停”。他们认为,超市要求顾客出示小票并盖章,是其防盗的办法之一。客观上等于说每一顾客都有盗窃嫌疑,是对顾客的一种
人格侵犯和侮辱。

  也有读者持不同看法,汉口李先生则认为,小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个“发票”,是购物凭证,盖章对消费者是有益的。

  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华称,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的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从两种权利的构成要件来看,超市此举并未构成侵权。另外,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看,消费者与超市间交易合同关系,从双方货款两清起就已结束。超市对“小票”盖章,实际上是一种附加确认。虽多此一举但并无法律禁止性规定。

  但同时,正因货款两清后,双方均已履行了各自义务,所以,超市无权强行要求查看盖章,消费者也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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