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品与菜单不符较真女子告餐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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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1:59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高健 通讯员米铁男)夏女士与朋友一同去餐馆吃饭,见上桌的菜与菜单图片不大一样,就认为餐馆存有欺诈行为,起诉要求双倍赔菜金470余元。 6月4日及6月20日,夏女士两次去同一家餐馆吃饭,都点了“东北大排”和“一虾两吃”两道菜。但是排骨的数量只有6块、8块,明显少于图片上的10块;菜单上写明一虾两吃是用基围虾来做,夏女士认为用的是河虾。餐馆认为,菜单上注明提供的菜品以实物为准,
法院认为,根据餐饮行业惯例,菜谱上的菜品应以实物为准,夏女士以餐馆提供的东北大排排骨数不符合菜谱照片为由,要求双倍返还菜金,法院不予支持。而餐馆在夏女士第二次消费时,未使用基围虾制菜,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餐馆赔偿夏女士基围虾菜金48元及其他费用共计88元。 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