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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爱家超市”又出怪事 一份货两项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3:44 乌鲁木齐晚报

  (新疆都市报 记者张军强2005-11-07)

  新疆爱家超市怪事不断,在相关职能部门对其涉嫌“标低售高”的事件尚未作出处理之前,竟然还出现了消费者为并未购买的东西付款的滑稽事。

  11月6日14时20分,记者在爱家超市的收款台见到了这一幕。

  专门从长江路开车来购物的陈国平先生正在和超市的工作人员理论:“我只买了一大件带鱼,而收银台电脑中打出来的小票上却多出了另外一份带鱼,这四块六毛八收的是什么钱?”

  超市工作人员在查看了电脑小票和陈先生的所购物品后,只得按陈先生的要求退还了多收的4.68元。陈先生说,这么大规模的超市玩这样的“小心眼儿”,实在有些不可思议。

  在此之前,记者在爱家超市收银区发现,许多消费者已经从本报报道中得知这家超市可能存在“标低售高”的问题,所以在收银台付款后,都拿出了小票逐项进行核对。

  一位消费者说,他买的床单标价是12.90元,而拿回家仔细一看,才发现实际付了24.90元,现在已经把证据保存下来,等有关部门处理的时候再去解决。

  连日来,本报对爱家超市“标低售高”一事的报道,引起市民关注,在该超市购物中发现此类问题的消费者纷纷致电本报,在谴责爱家超市这种不正当做法的同时,急呼职能部门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严查“标低售高”行为。

  对于超市出现的诸多问题,爱家超市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谢红说,有时标价签贴错后,可能会出现标价与实际售价不符的情况。

  而对于小票中出现消费者并未买的商品却要付款一事,谢红则解释说,那只是收银台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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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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