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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家花园"再告网站侵权 鸿运楼酒店依葫芦画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3:21 东方网

  本报讯继去年状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用网友点评汇编成《上海餐馆指南》构成毁谤败诉后,孔家花园酒家再次以网友使用的语言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为由,将汉涛信息公司告上虹口法院。与此同时,鸿运楼也以类似理由起诉汉涛信息公司。昨天,虹口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后鉴于要追加网友“老饭桶”为共同被告而表示延期再审。

  法庭审理中原告提出追加被告

  2003年6月20日,一位叫“老饭桶”的“美食家”对孔家花园宛平店作出如下点评———“它号称‘一座有故事的房子’,见他个大头鬼,早给他弄得像乡镇企业家的屋子了;它号称‘一家有好菜的饭店’,这个死不要脸的!”与此同时,网友点评鸿运楼时则用了“环境一塌糊涂”等字眼。对此,孔家花园和鸿运楼的代理人邬华良律师认为,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但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汉涛信息公司非但没有履行审核义务,反而把这些言辞偏激的网友尊为“美食家”,这助长了网评中的随意侵权和诽谤侮辱之风,侵犯了孔家花园和鸿运楼的名誉权。

  对此,两家酒店均要求法院判决汉涛信息公司停止发售《上海餐馆指南》等一系列的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5万元。

  汉涛信息公司则辩称,“‘老饭桶’的点评确实有些过激和情绪化,但可以看出他确实去过孔家花园。至于他的用语是否构成法律上的侵犯他人名誉权需要法律上的界定,而自己仅是中间媒介并没有侵权。”至于出《上海餐馆指南》引用部分评论,汉涛信息公司则认为,自己收集的是大多数网友的意见,寻求其中的共同点;且删去了其中带有侮辱性的言词,并没有掺杂自己的感情色彩,故不同意侵权之说。

  庭审中,两家酒店当庭向法院申请要求追加网友“老饭桶”为共同被告,法院表示允许并答应了酒店要求法院开调查令帮助查清“老饭桶”真实姓名的要求。

  其他被评餐馆将视情况采取维权措施

  昨天,在孔家花园和鸿运楼提供的证据中显示,大众点评网站名叫“老饭桶”的网民也对另外几家酒楼作出了过激的评论。在谈及孔家花园的案子时,其中部分酒店老板均表示,他们也对网上的评论非常不满,现正在密切关注该起案子,将视结果而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权。

  “老饭桶”其他点评

  (部分)评年年有鱼:典型的“憨大饭店”———又憨又大,菜既毫无特色又毫无味道,装饰镶金嵌银,极其俗气,食客也是一个鸟样———物以类聚嘛!

  评小肥羊:各位把小肥羊捧上天的朋友,你们一定没去过皇城老妈!你们应该去一次!如果小肥羊算一双国产名牌登云牌皮鞋,皇城老妈就是世界顶级男装ZEGNA今夏新款的休闲鞋。如果你就住在某家小肥羊边上,可以穿着拖鞋拿了个号,回家听张唱片然后走过去就吃而不必等位,你肯定在2个礼拜后就对它没啥太大兴趣了!我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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