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肺炎和脑梗塞"患者状告华东医院误诊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3:21 东方网

  年近六旬的胡先生年初被确诊为患“肺炎、脑梗塞”,遂持华东医院3年前诊断自己得了“肺癌脑转移”的报告,以该诊断系误导为由,将华东医院告上法院,索赔精神损失等共计51.2万余元。近日,静安法院以原告证据不足不能证明医院误诊为由,判决胡先生败诉。

  2001年8月13日,胡先生经其他医院胸片检查,诊断为“右肺中央型肺癌”。同年8月27日,胡先生因四肢抽搐、意识丧失至华东医院处就诊,被急诊收治入院。华东医院对胡
先生进行了头颅MRI检查后,见颅内多处病灶,考虑到他患上“肺癌脑转移”,于是对其进行全身化疗及脑部放射治疗并给予抗癌等药物。2001年11月23日,胡先生出院。之后,胡先生向卫生局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提出质疑,经该办委托,上海市静安区医学会于2003年3月13日,组织医患双方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出具鉴定结论为,患者胡先生“支气管肺癌、脑转移”,诊疗过程中无违反诊疗常规,不属医疗事故。双方收到该鉴定书后,均没有再提出任何异议。

  两年过去了,胡先生依然平静地生活着,这使他对医生的诊断有了疑心,会不会当时诊断有误?在2004年10月18日和2005年2月26日,胡先生两次在普陀区中心医院和普陀区人民医院诊断,均被诊断患“肺炎、脑梗塞。”

  今年6月6日,胡先生把华东医院告上法院。他认为,医院在对病情缺乏谨慎的检查情况下,诊断自己患癌症,并施以大剂量的治疗癌症药物并进行放化疗,对身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华东医院则辩称,胡先生在来华东医院就诊前,已被其他医院诊断为肺癌。且在2003年3月,静安区医学会做出的医疗鉴定也证明了医院无任何过错。

  法院认为,胡先生在2003年鉴定结论出具后,未提出任何异议,现仅以2004年10月18日及2005年2月26日的“肺炎”诊断结论,反证医院方在医疗行为中有过失,显然缺乏充足证据,遂驳回胡先生的起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