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养路费成外籍车主难心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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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3:3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履臻)不久前,外省来哈投资办企业的吴先生去交养路费,“照例”被收取了5元钱的滞纳金。这笔每月最少5元的滞纳金,他已经交了3年。对此,吴先生说,5元钱虽然不多,但这种做法似乎不妥。 据刘先生介绍,他的车挂的是浙江牌照,公司来哈投资,车也开了过来。哈尔滨的投资环境很好,公司设立、经营都很顺利,没想到在交养路费的问题上遇到了麻烦。外籍车
11月1日,记者在几处征费所都看到窗口前挤满前来交费的外籍车主,这些车主都按规定交纳了5%的滞纳金。他们告诉记者,“月月如此,已交了两三年”。就此,记者咨询了养路费收缴部门相关负责人。据介绍,养路费收缴为属地化管理,只有本市市区联网的“黑A”车可按年度交费,其他牌照的外籍车辆均要按月交纳,还必须每月1日以后交纳上月的费用,并同时收取滞纳金。这一规定旨在“督促外籍驾驶员回原籍交费,便于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