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局调查后作出答复拒载出租车遭到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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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5:00 舜网-济南日报 | |||||||||
群众反映: 我和同事阳××日前乘坐T106次列车到达济南火车东站后,上了一辆车号为鲁AT8346的出租车。上车后我告诉司机去东西丹凤街24号。司机对我们说:“你们出10块钱我就去。”我不愿意,坚决要求打表。司机嘴里开始说些不干不净的话。
大概两三分钟后,司机把车开到火车站右边的一个小巷子里,停下车说:“车子打不着火了,你们下去,我不走了。”我不信,说:“我有驾照,我来打火开车。”司机开始大声辱骂,说:“我就不载你们,怎么样?”同时把车门打开,让我们“滚出去”,然后把我手中的背包抢过去扔了出去,同时抓扯我的其它东西,并说要打死我们。七八分钟后,小巷前面来了一辆出租车,我们被赶下来,换乘第二辆出租车。 济南市市政公用局答复: 市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接到反映后,立即与该出租车所属单位联系,并责令公司领导及驾驶员秦××到客管服务中心进行调查处理。驾驶员秦××认错态度诚恳,公司配合积极,根据行业管理有关法规,现作出如下处理: 一、责成金海岸出租公司写出检查和处理意见,并给予点名批评。 二、对鲁AT8346出租车停运三天。 三、对驾驶员秦××行政处罚400元,参加违章培训。 (党报热线值班记者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