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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女友欢心高中生走上抢劫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5:0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1月7日讯(通讯员 田强 马立中)因为谈女朋友没钱,一高三男生竟然走上了抢劫路。近日,天桥法院判处该男生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款2000元。

  被告人武某原系济南某中学高三学生。因谈女朋友花销较大,开始时编各种理由向家里要钱。后来家里人发现他不好好学习,就停了他的零花钱。武某于是偷拿家里的钱,为此挨了父亲不少拳头。

  2005年3月13日,武某陪女朋友出门玩耍后口袋里又没钱了,又不敢再偷拿家里的钱,于是骑自行车在大街上逛悠。19时许,武某骑车途经天桥区韩家小庄路口时,发现受害人穆某某独自一人边走边打电话,遂产生抢劫念头。武某追赶穆某某至韩家小庄某门前,从其背后抢夺穆某某手中的“小灵通”未成,遂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穆某某反抗,武某遂持刀划伤穆的头左顶部,并打伤穆的面部,欲将其挎包抢走。因包中有证件和文件材料,穆某某抓住武某不放。武某威胁说“再不放手就捅死你”,穆某某被迫用“小灵通”将挎包换回。事后,武某将“小灵通”销赃获款180元挥霍。3月27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武某抓获归案,并追回被抢的“小灵通”发还受害人。受害人穆某某损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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