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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失实损害他人名誉 知音杂志社等被判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5:52 东方网

  来自四川的陈梁(化名)研究生毕业后留沪工作,因母亲病故前未及回老家“送终”,被《打工》杂志等多家媒体斥为“忘恩负义”(本报今年3月31日曾予报道)。日前,杨浦区法院一审判决《打工》杂志所属知音杂志社等三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陈梁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文章作者夏雨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以陈梁为描写对象,内容严
重失实,存在过失,造成社会评价降低、个人名誉受损,应承担责任;《打工》杂志所属知音杂志社未尽审核之责,也应承担责任。知音期刊出版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站在刊登该文时,也未尽到审核义务,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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