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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供暖”并非全天供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6:15 时代商报

  市民陈先生来电询问:今年很多新建的花园小区都打出了“24小时供暖”的招牌,“24小时供暖”究竟是什么含义?是全天都供热吗?

  对此,沈阳市供热办的工作人员作出回答:“24小时供暖并非是全天供暖的意思,根据规定,只要室温达到16度,就是符合标准的。”

  ★家住皇姑区的陈女士询问,暖气试水时家里没有人,把楼下的邻居淹了,这个责任由谁负?

  [解答]沈阳市供热办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应该由暖气维修人员判断,如果是供暖公司试水造成的,用户应与供暖公司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到区供热办申请解决。

  ★市民俄女士询问,单位效益很好,却不给缴纳取暖费,怎么办?

  [解答]根据《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规定, 采暖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所在单位承担;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家庭其他成员所在单位承担;家庭成员均无工作单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个人承担;经民政部门批准,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户,由政府予以补贴。取暖费实际上是单位给职工的一种福利,只要单位开门营业,就应该给职工缴纳取暖费。

  ★市民吴先生询问,房子分户供暖,如果单位给报销取暖费,是自己先垫付,还是单位直接缴?

  [解答]根据《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规定,已分户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将采暖费发给职工,职工向供暖企业交费。或由职工垫付,职工所在单位按职工住房控制标准内实际面积予以报销。记者 秦巍 实习生 周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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