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催费通知太霸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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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6:43 北方晨报 | |||||||||
“如不交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供热网,再需供热时将重新收取上网费每平60元”'''' 帮办热线6366998报道 “我公司即将开始供暖,请您在10月31日前到供暖公司交费,如不交费将视为自动放弃供热网,本公司将不再保留您的供热网。如您再需要供热时,我公司将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并重新收取上网费,上网费每平方米60元整。”这则通知日前被贴到鞍山市立山区太科小区一些居民家门前。
对此,今年没交取暖费的小区居民马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家里是一户一阀,不交费就是不想供暖,怎么能代表放弃供热网呢?供暖设施都存在,恢复供暖时开个阀就可以了,这每平方米60元的费用从何说起呢?马先生查了相关法规并没有发现此通知的依据,他认为这是供暖单位在向用户欺诈。 记者从鞍山市供暖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所谓上网费是指原先没有供暖的居民楼,需要安装供暖设施时才交的费用。如果居民楼已经有供暖设施,就只涉及到恢复费或滞纳金等问题。向太科小区未交取暖费的居民收取每平方米60元上网费并不适用。 记者电话联系到负责该小区供暖的明昕供暖公司太平分公司。该单位收费人员刘女士并没有说出相关依据,她只表示贴出这样的通知目的是向用户催费。 首席记者 韩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