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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要当初买的电视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6:4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徐敏)付了近万元买一款某品牌液晶电视机,可送货时间却被一拖再拖,最后才知道该型号电视机全国都没货了,商家表示将退款并支付违约金。可买电视机的郭先生不干了:“我就要那台电视,咱是来买电视的,又不是为了退款来的。”

  钱付了买的电视机没送来

  “我付清全款,可买的液晶电视过了一个月也没送来。”市民郭先生说。

  9月25日,郭先生在刚开业的某电器商场,支付全款购买某品牌一型号液晶电视机,并要求商家在10月1日送货。10月1日,郭先生在家中等了一天,电视机并没有送过来。郭先生在联系商场相关负责人后得知该店暂时没货,该商场表示,10月10日一定给郭先生将液晶电视机送来。可是到了10月10日,电视机依然没有送来。郭先生被告知该款电视机已停产,因此全国都没有货。

  据郭先生介绍,他是在该商场开业酬宾期间购买的电视机,当时售价10900元,优惠后,郭先生一共支付了9800元,而该型号的液晶电视机在其他商场价格是13000元左右。

  没货了商家无奈也没辙

  “这个型号的液晶电视已经停产了,而且在全国都没货了。”昨日上午,该电器商场钟楼店店长王镇西介绍说,由于商场开业时销售量非常大,才会造成这样的工作失误,给郭先生带来不便。商场也在联系货源,可目前连厂家都没货了。

  目前,商场已经出台了两个方案同郭先生协商,一是给郭先生清退全款并赔付每天3‰的违约金;二是不计违约金,给郭先生一台价值13980元、还未上市的新款液晶电视机。王镇西还告诉记者,方案二给郭先生的电视机是进价,他们就是将违约金算进去,还亏2000多元。

  “可郭先生还是不接受我们的协调方案,作为商家我们(赔付)的力度已经够大了。但我们现在不具备条件为郭先生实现他的愿望。”郭先生并不认可商场的协商,让王镇西很无奈。

  较真了消费者只要电视机

  郭先生并没有接受商家的协调方案,他也有看法:“我是来买电视机的,因此我不想要商家的退款,我还是想要当初买的那款电视机;如果不行,希望商家给我一台品质、价格与之相当的电视,但还要赔付违约金。未上市的新型号电视价格还不确定,我不知道还会为这还没上市的新款电视等到什么时候。”

  西安市消协投诉部主任马世群认为,商家有工作失误,但不涉嫌欺诈,商家在协商解决问题时并无恶意。消费者若仍有异议,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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