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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倒办公室病愈后却遭辞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7:2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殷学兵)一员工上班期间病倒办公室,病愈后想上班,却被单位以旷工、隐瞒病史为由辞退。但这名员工却说,她是因不愿写“再次患病与公司无关”的保证才被辞退的。昨天,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复杂的劳动争议案。

  王莹(化名)是本市一家销售公司市场部经理助理。销售公司诉称,去年3月,王莹应聘到该公司工作。同年6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王莹被安排到市场部从事经理助理工作
;工作期间为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

  销售公司说,去年10月19日,王莹在工作岗位上突然病倒,请假住院至当年的12月19日。此后,她再没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也没回公司上班。今年4月20日,销售公司以旷工为由,将王莹辞退。

  王莹不服辞退决定,向玄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撤销这个辞退决定,裁决公司支付其病假工资及相关福利。今年7月,仲裁委作出裁决,支持了王莹的仲裁请求。

  但销售公司对该裁决不服,又以旷工、招聘工作时隐瞒病史为由,将王莹告到玄武区法院,坚决要将其辞退,并不予支付病假工资及有关福利。庭审时,王莹诉称,她并没有旷工,因为她的病假截止日是今年的1月28日,并非原告说的去年12月19日。病愈后,她即于1月24日向公司申请,要求工作,补发病假工资,补交相关保险费用。但原告一再要求她向公司提供“若本人再次患病与公司无关”的书面保证及病愈证明,否则她的复岗等事暂缓考虑。王莹认为,公司的所作所为没有道理,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维持仲裁委的仲裁裁决。

  因案情复杂,当天,法院没有当庭判决。(参加“记者节”“体验记者”活动的刘霞、王耀帅参加了此稿的采访写作)

  (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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