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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成打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7:42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 躲在暗处一木棍打伤了别人的腿,吴某因此被南京栖霞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直到被判刑,他都没有搞清楚自己那天到底为什么要去那里打人。

  湖北农民吴某现年35岁。去年4月一天下午,吴某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叫他立刻带上木棍到栖霞区和燕路某超市门口集合。

  吴某赶到后,门口已经纠集了六七人,除了打电话给他的人,其他人并不熟悉。然后,吴某和另一人被安排到超市西侧围墙下埋伏,任务是等有人被追赶到此处时,用力将来人打倒。

  没过多久,伴随着一阵叫喊声,真的有一伙人狼狈地跑到围墙下,吴某挥起木棍照着来人腿部猛打,然后仓皇逃离现场。

  直到站在法庭上,吴某都还一直叫屈,说自己是临时被喊去帮忙的,既不知道双方为什么打架,也不知道挨打的是什么人,只是碍于面子才去帮忙的。(福林毛蕾)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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