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您问(05-11-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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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8:54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这套房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 王女士:我女儿工作后买了套房子,她用自己的积蓄付了首期款,购房合同上只有她个人的名字。现在我女儿结婚了,但房子的产权证还没办下来。我女儿婚后经济比较拮据,我一直帮她交按揭,请问这套房子会成为我女儿的个人财产,还是他们夫妻共有财产?
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郑剑云律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如果王女士的女儿在婚前以个人名义购置了房产并支付了购房款,那么即使是房屋产权证在婚后才取得,也应当视为女方一方的财产。若王女士女儿婚前仅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其余购房款在婚后以夫妻共有财产来支付,而且房产证在婚后取得,那么房产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若王女士为女儿婚后支付房屋按揭,王女士应明确表示是对女儿一方的赠予,否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为明确房产归属,王女士的女儿可以与丈夫对该房产属一方所有还是共同所有作书面约定。 (律师电话:8503451) (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