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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将人捅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9:47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今年夏天发生在石台县城关中学生伤人致死的案件,10月27日,石台县法院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被告人夏强有期徒刑两年。

  夏强系石台某中学高一学生,今年3月刚满16周岁。6月17日20时许,被害人江某因其弟在网吧与他人斗殴,便纠集其弟等人寻至东方红广场,伺机报复。被告人夏强与同学在广场玩耍后正欲离开,因听见江某大声说话便看了其一眼。江某见状便喊了一声“看什么看
!”,随即上前打了夏强一耳光,夏强则还了江某一拳。这时,江某兄弟等人便一拥而上殴打夏强。被告人夏强拔出携带的匕首,刺中江某左肩颈部,并对继续围攻自己的其他人挥舞匕首,后趁机逃离了广场。被害人江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鉴于被告人夏强行为系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案发时其不满18周岁,案发后自动投案自首,其监护人已主动赔偿了被害人亲属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等因素,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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