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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杀女友处以极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9:47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10月12日上午,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故意杀人的罪犯姜胜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7岁的姜胜华,池州市贵池区人。2004年8月31日晚,被告人姜胜华与女友陈某在散步时,因不满女友与别人打电话,抢过女友手机并与之发生争吵。姜一气之下,一巴掌打在女友的脸上,然后又一脚将女友踢倒在地,致使其头部撞在石头上,当场死去。姜遂离开现
场,因怕别人认出,又回到现场用石头将女友脸部砸得面目全非,随后背着尸体到一菜地,将女友的头割下,将其躯体埋在菜地里,将其头颅、衣服等扔进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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