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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杀父母怎能顶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9:47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日前,萧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5年。以包庇罪判处孙某的母亲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孙某家住萧县新庄镇,其父亲孙某某与其母亲王某某于八十年代末结婚,婚后二人感情较好。1990年孙某出生。1993年孙某某与同村一女子公开非法同居,后又生一小孩。此后,孙某某时常打骂其妻王某某,夫妻感情破裂。

  2004年11月11日,孙某某与妻儿发生矛盾争吵,儿子孙某从组合柜上拿出刀朝父亲身体左侧连刺3刀,致使父亲当场死亡,王某某发现丈夫死亡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谎称自己杀死了丈夫。2004年12月10日,孙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萧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王某某明儿子犯法,却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其行为亦触犯刑法,构成包庇罪。同时,该院认为被害人孙某某家有妻儿,又与同村另一女子非法同居,并时常打骂妻子,对本案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故对母子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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