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强迫师妹喝洗脚水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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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9:47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两名职业学校女生侮辱师妹达两个小时。11月5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下达,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江琳、钟菲(化名)有期徒刑各1年。 4月25日晚10时许,位于江夏区的某职业学校学生江琳、钟菲两人,因小事与16岁的女生章某发生纠纷,两人竟将章某叫到一间寝室,分别对其拳打脚踢,致使章的脸、嘴多处受伤。两人还不解恨,又弄来一盆凉水泼透其全身。随后,强行将章上衣扯下予以侮辱,又
章某的家人事后得知,与校方交涉。5月11日,江琳、钟菲被依法刑事拘留。事后,江琳、钟菲父母到章家登门道歉,并予以经济补偿。鉴于江琳未满18周岁,钟菲系从犯,法院从轻作出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