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政府作出“免费迁坟”承诺 有市民投诉个别部门“不作为”,五部投诉电话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0:28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果一报道2日本报《“坟亲”狮子大开口》的报道,连日来,不少读者向本报反映了类似遭遇,并投诉个别经办部门“不作为”,不按规定履行政府作出的“免费迁坟”的承诺。

  市殡葬综合整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市民遇到与殡葬整治唱对台戏的事情,可向市、区整治投诉,一经查实将对违规者严肃处理。

  家住南站村的陶女士反映,她的爷爷、奶奶的坟墓埋在原水泥厂对面的山坡上,为尽早把祖坟迁出惠山,她到马山的灵山后花园为亲人买了两个墓穴。前几天与有关部门联系迁坟事宜,得到的答复是,这是属于“私埋乱葬”的坟墓,有关文件中没有明确要为坟主提供免费搬迁;只有非法公墓的坟墓,才能享受免费搬迁。陶女士随后找到“坟亲”,对方表示“帮忙”可以,但要“意思”一下。一打听,“坟亲”狮子大开口被曝光后,当地不少“坟亲”开始“降价”了,但迁一个坟至少要四五百元钱。市整治办有关人士表示,“坟亲”向迁坟者索取钱财,是对市殡葬整治工作设置障碍,是决不能容忍的。

  据介绍,惠山青龙山殡葬整治范围的坟墓多达10万只以上,墓地性质有多种类型,对各类坟墓迁移和就地深埋的政策奖励,市政府在刚下发的有关文件中都作了明确规定。对惠山青龙山范围私埋乱葬的坟墓,由所在区负责动员坟主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有组织地迁移”,就是指由各区统一组织力量为坟主提供免费迁坟劳务从业。

  非法公墓是指未经批准兴建的经营性公墓,现在惠山青龙山上有9个。根据市政府“退坟还林”的要求,凡属对外经营出售的墓葬穴,如坟主要求迁至合法骨灰安葬设施内的,由所在区和建墓单位免费帮助迁移,并按原墓穴使用年限及原价格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对沿山地区世居户坟墓或集葬墓地,凡因建设需要必须迁移的,或坟主自愿迁出的,享受市迁葬补贴或迁葬奖励。属散葬坟墓的,如坟主自愿可就地深埋,不留坟头和墓碑;其他坟墓原则上由各区统一安置到本街道(乡镇)、村安息堂,或迁葬到本地合法公益性墓地。在规定期限内,凡自觉迁移的同样给予一定的迁葬补贴。

  市殡葬整治办负责人表示,对任何不符合政府迁坟政策规定的做法,市民可打电话投诉或咨询。市殡葬整治指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3712466,

  举报电话:

  3722466;北塘区整治办:

  2613303;滨湖区整治办:

  5441156;惠山区整治办:

  3213352。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