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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要为“宝宝”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0:59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昨天上午,本报10月28日刊发的《是谁,夺走我宝宝生命》一文中的妈妈宋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通过律师起诉瑞安某综合医院,要求医院赔偿各种费用5.5万元,其中医疗费用5011.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宋女士认为,因为医院B超诊疗的过失,造成她堕胎,应该负法律责任。从起诉书上可以看到,宋女士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285.3元、务工费2426元、营养费200
0元、交通费300元以及精神抚慰金5万元,她说这样的要求并不高。

  9月中旬,已经怀孕2个半月的宋女士到瑞安某综合医院下属的妇产科医院为自己的宝宝建立健康档案和做B超检查,经B超检查诊断,已经3个多月的胚胎芽长才11毫米,认为胚胎已经停育。医院诊断为“稽留流产”,并要她住院治疗。9月15日,宋女士来到瑞安某综合医院准备复查,该医院门诊医生根据下属医院的B超结果,给她开出了流产的药物和实施清宫术申请,9月18日,宋女士流产,排出一个长达10多厘米的胚胎,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宋女士把医院推上了被告席。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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