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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案件竟出两份不同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1:1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延安讯(记者魏建国)同一文号、同一日期、同一案件,当事人却收到两份内容不同的判决书,这让他很纳闷,不知到底哪一份有效。

  昨天下午,安塞县西河口管委会大崾岘村村民(上厶下贝)世旺向记者反映,他的儿子与同村女子金某于2003年年底按当地风俗举办了婚礼(未领结婚证)。但两人感情不和,常因生活琐事吵嘴打架。今年4月3日两人争吵后,金某回娘家再未回来,并向安塞县法院
招安法庭起诉,要求分割两人同居期间的财产。法庭受理后于6月16日开庭审理,7月27日作出判决,要求女方返还彩礼13000元。随后,法庭人员把判决书送到(上厶下贝)家。20天后,法院的人打来电话,让去拿钱。(上厶下贝)世旺去后,本案书记员范某没有给钱,却又给了他一份判决书,上面女方返还的钱数则变成了10000元。(上厶下贝)世旺觉得里面肯定有问题,多次要求法院纠正,但一直没有人管。记者看到,这两份都标着“(2005)塞民初字第172号”的判决书字体明显不同,第二份判决书增加了双方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和两条相关法律条文,退还财礼数由13000元变为10000元。

  安塞县法院招安法庭书记员范某告诉记者,因第一份判决书没有写原告、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才出了第二份判决书,钱数问题是电脑操作失误造成的。

  安塞县人民法院有关领导表示,同一案件出现两份判决书,是办案人员的个人行为,是责任心不强的表现,法院将对此作出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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