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市长提议白天开灯驾车 减少事故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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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1:1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1月8日消息(陈代泽) “市民的生命比车灯消耗的能源更重要!”重庆市市长王鸿举11月7号在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时提议,采取一些欧美城市的做法,在该《条例》中增加汽车白天开灯行车的相关规定,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重庆市长王鸿举说,目前欧美很多城市都采取了白天开灯行车的措施,这样可以减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市长王鸿举的提议充分体现了对老百姓的人文关怀,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将对该《条例》再次修改,增加汽车白天开灯行车的内容。 这位负责人说,该《条例》修改后将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如果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时保留汽车白天开灯行车内容,重庆将成为全国首个白天开灯行车的城市。 白天开灯行车,市民也许还感到很新奇,但这一减少交通事故的措施已被国外城市普遍采用。有关专家指出,15%的交通事故可通过开灯避免。 据了解,早在1977年,瑞典已将此规定作为法令实行。目前,已经有不少欧美国家允许司机白天开车前灯上路,如丹麦、拉脱维亚、荷兰、德国和加拿大等国。 据重庆交通学院有关专家介绍,人的眼睛对晃动的灯光特别敏感。车辆白天开灯行驶,可使处在远距离或拐弯、上下坡处的行人很容易看到,特别是雨天和雾天更明显。 这位专家指出,重庆道路狭窄、弯道和坡路较多,而且是有名的雾都。交通事故主要发生在白天,如果汽车白天开灯,必将有助于交通事故的减少。 重庆市一蓄电池公司技术人员指出,汽车发动机启动后就会发电,源源不断地补充到蓄电池里。由于车灯消耗的是发动机本身产生的电能,因此不会造成多大浪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