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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抚钢老总张玉颖被控受贿38项约220余万元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1:51 龙虎网

  

原抚钢老总张玉颖被控受贿38项约220余万元受审

  张玉颖的身后是200多名抚顺干部(傅广新/摄)

  

原抚钢老总张玉颖被控受贿38项约220余万元受审

  张玉颖被控贪污的事实

  【龙虎网讯】据华商晨报报道,38项受贿指控,受贿涉案金额220余万元、与他人合谋骗取、侵吞国有资产420余万元。昨日,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抚钢)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玉颖贪污、受贿案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抚顺200余干部到庭旁听。

  起诉书显示,现年57岁的张玉颖原为辽宁省冶金厅工业办副主任,曾任抚钢董事长兼总经理。去年7月21日,张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刑拘,同年8月2日被批准逮捕。

  张玉颖在抚钢任职期间,该公司原供应处副处长姜某涉嫌受贿被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因证据不足被撤销案件,经张同意,姜继续任原职。姜为表示感谢,2000年4月送给张1万元,被张占有。

  而在起诉书中,张玉颖的受贿相当一部分来自于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在其任职抚钢期间,为鞍山华阳再生金属有限公司向抚钢销售的货物及时给付货款提供帮助,华阳公司为表示感谢,于1999年12月送给张人民币4万元。2000年7月又送给张人民币5万元。

  在贪污的指控中,张任职抚钢期间,与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副区长罗某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并合谋私分抚钢投资所产生的利润。起诉书指控,张玉颖受贿人民币169.2万元、美元5.2万元、港币6万元,总计人民币约220余万元。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称,张玉颖“与他人合谋,骗取、侵吞国有资产420余万元,个人实际占有47万余元”。检方认为张“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指控,张玉颖表示“有部分异议”,“对贪污罪所指控的证据不符合客观事实。”

  对受贿指控,张玉颖辩称:“受贿的220余万元指控中,有83万元事实上不存在,余下的140余万当中,有很大一部分,根本没有牟取利益的行为和其他权钱交易。我承认这140万元对于我来说都是非法收益,但是没有牟利行为,没有国有企业损害利益的结果。我自己分析,有120万元左右没有牟利行为,其中确实牟利的有7.5万。”

  张玉颖自述,他是1997年9月1日到抚钢任总经理,1998年2月兼任董事长职务。案发前,2003年5月份从省冶金厅退休。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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