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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暖该不该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2:43 兰州新闻网

  本报讯二次供热该收费吗?近几天来,不少市民打电话向本报咨询,物业公司收取的二次供热费用是否合理?记者就此采访了供热及物价管理部门。

  家住罗马世家的苏女士讲,该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由于小区内部分住户家中不热,要想室温达标,必须二次加压,加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用户承担,苏女士不明白,为什么这项费用得由她承担。

  为此,记者采访了市供热管理站有关负责人,据他介绍,不管是处于管网前端还是末端所享受的室内温度都是一样的,再次加压所产生的费用不应由用户承担,供热站或物业公司加收这笔费用不合适。市物价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讲,2003年曾有过二次供热可以收费的规定,但在2003年确定2.8元/平方米/月燃煤锅炉热价时,这一收费项目已被废止,所以这项收费是不合理的。

  作者:记者韩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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