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组图:色情聊天牵出恶性强奸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4:04 信息时报

  

组图:色情聊天牵出恶性强奸案

  一些青少年沾染色情网站这种精神鸦片不能自拔。(资料图片)

  

组图:色情聊天牵出恶性强奸案

  类似的色情聊天网站在全国不断出现。(资料图片)

  北京消息“开心逍遥”“蓬莱仙境”“情迷百合”……大量利用互联网视频聊天等从事淫秽色情活动的网站在全国不断出现。人们也许不会想到,作为现代人之间传情达意的网络聊天工具,在为人际交往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为各类犯罪提供了平台,成为犯罪分子要挟他人和非法敛财的手段。

  案例借裸聊刻光盘要挟女网友

  2005年2月27日,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一位网名为“火焰”的女教师,检举一网名为“白开水”的青年男子以公布其偷录的女教师裸聊镜头相要挟,严重干扰她的正常生活。

  据警方资料显示,2005年2月9日22时许,“火焰”喝过酒后回到家里与网友“白开水”聊天,“白开水”通过甜言蜜语骗取“火焰”信任,然后用脱衣服视频的方式勾引,诱使“火焰”在家中裸体。“白开水”偷偷将此过程录下,并刻成光盘。2月11日,“白开水”将资料通过视频让“火焰”观看,给其造成极大心理压力。下午3点,“火焰”将“白开水”约到海拉尔区某酒店房间,要求“白开水”将视频资料删除,“白开水”即以公布其录像资料相威胁,强迫“火焰”与其发生两次性关系。两天后,“白开水”又发来短信,要求与其再次发生性关系。之后,“白开水”多次发短信骚扰“火焰”,并要求其在网络视频前表演各种下流动作,“火焰”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第二天,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侦破结果表明,这位仅22岁的青年人曾用同样手段,多次与其他女人发生过不正当性关系。在警方缴获的两张光盘中,记者发现有几十个视频文件,皆为裸聊女性录像资料,王某还为每个文件起名分类保存。

  受害人以为自己可以解决问题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及警方在其电脑中查获的资料,犯罪嫌疑人的确用同样的手段侵犯过多名女性网友。尽管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网上侦查,确定这些当事人的身份,但由于种种原因,她们中间有的矢口否认,有的以自杀相威胁,坚决拒绝警方调查,还有的匆忙换掉电话号码,从此销声匿迹。

  办案过程中,警方曾通过犯罪嫌疑人电脑中留下的线索,找到一位40岁左右的银行女职员,但她坚决不配合警方调查,并留下一句话:“我原本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自己的问题。”

  “火焰”女教师表示,她和丈夫的关系一向不好,曾离过一次婚,后来由于孩子的原因复婚,但夫妻关系依然没有改善,自己没有什么爱好,工作也不忙,经常感到空虚,就找人喝酒。

  “那天我喝酒了,有点控制不住,我自己也不对,觉得挺丢脸的……”说到这里,她的目光移向别处,“这件事情太可怕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上网了。”

  警方保护自己从爱自己开始

  是什么给了这些犯罪嫌疑人以可乘之机?怎样才能避免悲剧再度上演?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网监处副处长郑江波认为,如果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类似事情完全可以避免。

  首先,女性要筑牢自己的心理防线,这是最根本的防范办法。从这起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并不高明,他只是抓住某些女性“寂寞、空虚”的心理弱点进行引诱。因此即使是在虚拟网络空间,也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坚守道德底线,不要因为网上的“虚拟身份”迷失自己。

  其次,很多网民虽然热衷网聊,但对网络知识知之甚少,尤其是一些中年女性,更是略懂皮毛,不了解网络技术的众多新手段,给犯罪嫌疑人作案提供便利。因此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一定网络知识也很重要。

  再者,女性朋友要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建立和谐的人际交往圈,丰富精神生活,这样犯罪分子就不会有可乘之机。

  她最后告诫,一旦遇到犯罪分子侵犯自己,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检举报案,勇敢揭露其犯罪行为。这样不仅能够避免自己再度受到伤害,同时也会挽救更多的受害者。

  专家网络普法教育刻不容缓

  在采访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记者发现绝大多数互联网犯罪嫌疑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触犯法律,但对于互联网法律法规的无知是他们的共同点。这样的现象不仅存在于低学历人群,在高学历人群中同样存在。

  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网络色情犯罪虽然没有凶杀案那样血腥,但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尤其是对于青少年,他们的心理发展尚未成熟,对不良信息的辨别和抵御能力较差,一旦沾染色情网站这种精神鸦片,后果不堪设想。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健康的网络环境关系到下一代成长,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前途。

  这位负责人说,许多网民尤其是青少年在规范上网行为方面处于法盲状态,应该负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不知道,应该负多大的法律责任也不清楚。关于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重滞后,为互联网犯罪埋下隐患。

  他呼吁相关部门应该针对上网人群的特点进行普法教育,真正使互联网法律法规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每个人的心里。本版专题新华社供稿

  对话嫌犯

  “三四十岁女性对性话题接受快”

  涉案:借裸聊刻成光盘资料要挟女网友发生性关系

  对象:22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记者:什么时候开始上网接触色情类的东西?什么时候开始裸聊?

  王某:从1998年上中专开始吧,先是在网上查资料,后来就开始浏览色情网站。参加工作后,事也不多,可以整天守着电脑上网,从去年开始裸聊。

  记者:跟你聊天的大多是些什么人﹖

  王某:30多岁,也有40来岁的,大部分是事业单位的女性。

  记者:你们一般聊什么话题?

  王某:一开始聊一些家庭琐事,比如夫妻之间是不是吵架,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一般聊上几句,就能感觉出对方夫妻关系怎么样,是不是感到寂寞和空虚,三五分钟后就转到性话题。

  记者:你为什么选择跟这个年龄段的女性聊?

  王某:这个年龄段的人比20岁左右的对那方面接受得快。

  记者:她们为什么会听你的话脱掉衣服?

  王某:这些人也许在工作方面很出色,但大都夫妻感情不是很融洽,渴望被人爱,需要寻找途径宣泄,我可以说是她们心中的网络情人吧。人都有虚荣心,你说几句好听话,她就会不自觉地跟你拉近距离,心理上的防备就会慢慢减少。

  记者:跟这些人聊天时你是什么感觉﹖

  王某:就感觉天天有人陪你聊天,朋友挺多,挺刺激、挺满足的,还有一种当领导人的感觉。

  “我不懂法律,光知道卖淫违法”

  涉案:组织10多名少男少女进行网络淫秽表演

  对象:24岁少妇主犯冯某

  记者: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情?

  冯某:好玩。在我们村里,电脑这个东西太稀奇,大家觉得在网上玩有意思。

  记者:你做这件事是为挣钱吗?

  冯某:主要还是为了钱。

  记者:你召集的那些表演者都是些什么人?

  冯某:大部分是我身边的朋友,家庭条件不太好,家里人每月就挣100多块钱吧,有的父母离异,没人管,也没事干。

  记者:知道做这种事情违法吗?

  冯某:我初中毕业,对法律一点都不懂,我光知道卖淫是违法的。

  (谈话中间,冯某不时地活动胳膊和脖子。旁边的警察告诉记者,他们“工作”其实很辛苦,每晚7时准时“上班”,凌晨五六点钟才能下班,长时间通宵工作使她这么年轻就患上肩周炎、颈椎病。)

  “大学生不懂法的实在太多了”

  涉案:主要对色情网站进行维护

  对象:黑龙江某知名大学化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杜某

  记者:毕业后为什么不找份工作好好干?

  杜某:我不太喜欢本专业,只对网络方面的东西感兴趣。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理想工作,为生存只好自己开始做网站。

  记者:为什么要建色情网站?

  杜某:一开始只是想靠这方面的内容来吸引人气,最终目的还是想建设一个正规的成人网站。

  记者:作为一名正规院校的本科生,你怎么会不懂法律?

  杜某:大学生不懂法的实在是太多了。我们以前上法律课时,很多人睡觉、逃课,法律意识淡漠在高校是个很严重的问题。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