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小议:债有主,冤无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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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5: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林琴西 为了追回欠款,供货商们聚集堵路,是要胁?是泄愤?制造堵塞,酿成事端,既无实效,反而害人不利己,追款不成,把自己害得“进去了”,债主倒还在外面,真是“昏招”。
商人的起码素质,在精于算计。算计除了银钱外,还要把风险算计进去,把法律法规算计进去,否则,还不叫算计,只叫计算。而事到临头,冲冠一怒,不顾一切,本来冤有头,债有主,却出此下策,冤了过往车辆行人,自己倒成了路人的“债主”,到头来更冤了自己。真是不值。 现在做生意,难!要做得好,商人还要做“半个律师”。可千万不要成了“半个绿林好汉”。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