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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贼勾结案”昨二次开庭 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2:16 北京娱乐信报

  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原所长和教导员涉嫌玩忽职守罪

  昨日上午9时,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第二次开庭审理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进行。当天受审的两名被告是原成都火车站派出所所长蒲烈彬及教导员白锡文。两人均涉嫌玩忽职守罪。至此,该案先后已有13名警察被依法提起公诉。

  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责

  被告人蒲烈彬,捕前系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所长;被告人白锡文,捕前系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教导员。7月4日,两被告人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蒲烈彬自2002年12月起任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所长,被告人白锡文2003年6月起任该所教导员。二被告人任成都火车站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期间,明知所辖火车站候车大厅长期有“宜宾籍”盗窃团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履行职责,不采取措施打击,致使旅客群众的财产受到重大损失。他们在明知车站派出所执勤、办案等警务活动混乱,所内部分干警与盗窃团伙勾结,收取钱财放纵盗窃分子的情况下,疏于管理和监督,且对已经发现的干警违法犯罪问题不认真查处或隐瞒不报,导致干警队伍违法犯罪现象十分突出。

  公诉机关认为,蒲烈彬、白锡文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案情复杂,庭审将延期至9日。

  此前,该案已于2005年10月9日至12日首次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首批已有11名干警因涉嫌滥用职权被依法提起公诉。据新华社

  ■庭审直击

  公诉方列举犯罪事实

  法庭上,公诉方对两名被告犯罪事实进行了一一列举,主要有:原车站派出所民警张保观大肆收取“宜宾籍”盗窃团伙的“黑钱”,曾经有人给车站相关领导反映,车站领导查处不力;还有一名被抓获的“宜宾籍”盗窃分子在一名民警的眼皮底下光天化日之下“侥幸逃跑”,事后,该贼还打电话给派出所领导说是他自己逃跑的,不关那名民警的事;车站民警接到旅客报案后,一些民警瞒着不立案等等。

  下面是公诉方和被告的一问一答:

  公诉方:你对派出所民警“吃黑钱”了解吗?

  蒲:不知道,只听到一些反映,然后分别找这些民警谈话,对有不良反映的民警给上级汇报,采取调离、轮岗、监督、观察等方法教育。

  公诉方:在你任职期间,知不知道“宜宾籍”盗窃团伙?

  蒲:知道,但是一直都在打击,包括其他违法犯罪人员。

  公诉方:该案有42名民警被卷了进去,案发之前,你没有察觉吗?

  蒲:当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公诉方:你认为自己有没有责任?

  蒲:有错误,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据《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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