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无赖 依法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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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15:23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郭剑烽通讯员秦俭)在终审判决书面前,利欲熏心的干根良竟然置法律于不顾,将已与原告签过买卖合同的一套住房,假卖给第三者,意图使法院执行无法进行。日前,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对其批准逮捕。这是今年本市法院执行过程中遭遇的首例“民转刑案件”。 干根良夫妇拥有一套位于凤阳路的商品房。去年1月20日,干将该房以108万元的价格
为不执行法院判决,2月26日,干根良夫妇却以125万元将房屋假卖给第三人陆某。3月22日,蒙在鼓里的徐先生持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干根良夫妇称已将房屋售给他人,“木已成舟”无法挽回,表示愿意退还徐购房款。 干某在明知该房屋的执行依据已生效情况下,假将房屋转让他人,意图使法院不能执行,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罪。他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权威,致使法院案件无法继续执行,丧失了法律文书的严肃性,给案件胜诉方的生活带来了负面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