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老赖”无赖 依法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15:23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郭剑烽通讯员秦俭)在终审判决书面前,利欲熏心的干根良竟然置法律于不顾,将已与原告签过买卖合同的一套住房,假卖给第三者,意图使法院执行无法进行。日前,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对其批准逮捕。这是今年本市法院执行过程中遭遇的首例“民转刑案件”。

  干根良夫妇拥有一套位于凤阳路的商品房。去年1月20日,干将该房以108万元的价格
出让给徐先生,徐也支付了部分房款。后干生出悔意不愿交房。徐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干继续履行交房义务。法院一、二审都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依法有效。(本报10月20日、24日曾作报道)。

  为不执行法院判决,2月26日,干根良夫妇却以125万元将房屋假卖给第三人陆某。3月22日,蒙在鼓里的徐先生持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干根良夫妇称已将房屋售给他人,“木已成舟”无法挽回,表示愿意退还徐购房款。

  干某在明知该房屋的执行依据已生效情况下,假将房屋转让他人,意图使法院不能执行,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罪。他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权威,致使法院案件无法继续执行,丧失了法律文书的严肃性,给案件胜诉方的生活带来了负面影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