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竞选村主任失利 找人将当选者打成重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1:21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欣悦通讯员王文波) 眼看自己在村主任选举中不敌对手,便指使几名“打手”哄抢票箱,并将当选的村主任打成重伤。昨日,这名落选的村民被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38岁的李德文是海淀区上庄乡前章村村民,2004年7月,李德文参与竞选前章村村主任一职。
李德文称,在竞选前,他就找来邻村的村民崔全、舒文革等几名刑满释放人员帮忙,并授意他们在其票数低于竞争对手秦某时,哄抢票箱,破坏选举。 2004年7月24日选举当天中午,李德文设宴招待崔全等人。当日下午,李德文得知自己的票数落后时,电话通知了崔全等人。 当崔全、舒文革等赶到选举现场时,秦某已经当选村主任。于是几人持刀、斧上前,对秦某进行殴打,致秦某失血性休克、肩肘关节废用性功能活动障碍,经法医鉴定已构成重伤。7月25日,李德文、崔全被公安机关抓获。几名“打手”随后自首。 在法庭审理期间,李德文、舒文革及其家属共赔偿被害人秦某经济损失10万元。 一中院审理认为,李德文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李德文、舒文革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可从轻处罚,判处二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其他二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