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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静案达成调解协议 赔偿款已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2:4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会嫔)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获悉,刘晓静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石家庄市园林局对刘晓静父母的赔偿款已经到位。至此,“大树砸人”事件有了一个了结。

  去年7月23日,22岁的刘晓静在下班回家路上,行至省会裕华东路与体育大街交叉口时,在风雨交加中被路边槐树压住至死。刘母认为园林部门对刘晓静的死负有责任,7月29日
将石家庄市园林局告上法庭,索赔382853万元。今年4月20日,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一审判决,石家庄市园林局赔偿刘晓静的家属175492.70元,园林局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10月9日上午,此案在裕华区裕民法庭重新开庭审理,由于当事双方同意庭前调解,便临时改开庭为庭前调解,但当天调解未果。

  记者拨通了裕华区人民法院的电话,主审刘晓静案的法官没在,同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听说是调解结案了。

  刘晓静案原告代理律师李洪波告诉记者,的确已结案,调解协议是双方的意思表达,律师没有参与,因此不清楚调解协议内容,只知道园林局的赔偿款已到位。

  刘晓静的妈妈张文芹说,现在事情已经解决了,她只想静静地呆一段时间,不愿再谈起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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