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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卖真药照样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2:53 新闻晨报

  通讯员刘宁记者毛懿

  晨报讯既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竟然做起了药品买卖生意,牟取非法利益。结果,虽然卖的是真药,但卖药人仍要受到法律严惩。昨天,上海闸北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章敏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现年31岁的章敏是浙江乐清市农民,因贪图利益,便起了贩卖药品的念头。2003年1月,章敏租了两间房,一间用于居住,一间用于堆放收购来的药品。随后,章敏又从个人和小商贩手中,以低价大量收购各种药品。带回老家浙江乐清后,再以每盒药加一角至五角不等的价格向私人开的小诊所推销出售,短短一年多内,章敏获利5万元。去年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闸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章敏租借的房屋进行了搜查,从该处查获大量药品共230种,经鉴定这些药品是均在有效期内的真药,其总价值为57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章敏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药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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